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的形式于2008年8月8日发布。现将公告内容转载于下,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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