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06年第200号),宣布即日起对阳朔金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保护范围阳朔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阳朔金桔产品原产地域范围的通知》(朔政发[2005]2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现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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