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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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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06年第155号),宣布即日起对昌平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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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类:
两刊
本文标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苹果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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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09 11:29:17
本文链接:
http://t.cric.cn/cms/lk/25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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