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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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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06年第223号),宣布即日起对丹东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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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类:
两刊
本文标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板栗
丹东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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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9-19 10:05:58
本文链接:
http://t.cric.cn/cms/lk/25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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