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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枇杷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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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从2008年1月开始,双流枇杷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品种包括“大五星”和“早钟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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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类:
两刊
本文标签: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枇杷
双流
国家质检总局
大五星
浏览次数: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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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09 14:39:51
本文链接:
http://t.cric.cn/cms/lk/25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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