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消费者吃到原汁原味的台湾产水果,厦门市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近日采取5项措施保护正宗台湾水果销售:一是申请商标保护。集散中心近期向工商部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保护。申请商标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包括图标设计和名称设计。“台湾产水果”有别于“台湾品种水果”,打上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的商标将得到信誉保证。今后凡产地不是台湾的水果不得以“台湾水果”的名义销售,凡销售的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均必须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明确注明实际产地。二是细分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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