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人扩散,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采取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措施的公告》,自2010年4月1日起对进口植物种子、苗木、砧木、接穗、插条、球茎、块根等活体植物繁殖材料(以下简称“植物种苗”)采取指定入境口岸措施。首批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共有44个。其中包括昆明巫家坝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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