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4年出台的《中国气候区划》方案中,把广西全境划为中亚热带湿热大区和南亚热带湿热大区。学术界普遍认为,该区域的生态条件不适宜一般葡萄品种栽培,均需采取特殊措施或选择特殊品种才能栽培成功。因此,王宇霖等在《全国萄萄区划研究》中把全州以南的广西区域划为特殊栽培区[1]。罗国光[2]在以生长期≥10℃活动积温为一级区划指标,水热系数(K值)为二级区划指标的《全国葡萄气候区划初步方案》[3]中,把广西划为可生产一般葡萄酒的湿热湿润亚区。李华等在以4—9月干燥度为指标而划分的我国酿酒葡萄区划草案中,把广西全境划为不适宜种植区[4]。广西以商品栽培为目标的葡萄种植历史不长。20世纪80年代初,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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